一、负责制定学校组织工作、党校工作的规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,督查和指导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开展工作。
三、负责学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、管理服务等工作,做好党员(含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)、干部的教育与培训、党内激励、关怀和帮扶等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校党费收缴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、党建数据统计等工作。
五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、政策;负责向党委提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、配备的意见和建议;具体落实处级干部、科级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;做好处级干部、科级干部的考察调研、教育培训、交流锻炼、考核监督等干部队伍建设工作;做好干部队伍信息统计、任免办理、个人事项报告、因私出(国)境管理等工作。
六、负责协助上级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推荐考察、年度考核、教育培训、个人事项报告、因私出国(境)管理、档案管理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服务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党员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校内设机构、干部职数管理,落实学校党委审定的机构、干部职数设置的具体工作。
九、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纪检监察、审计、统战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人事、外事和群众团体等有关事宜。
十、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行政交办和各职能部门需协同完成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