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党干〔2018〕11号
各党总支(二级党委):
经研究,决定:
李志美同志任湖南理工学院党政办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司念伟同志任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(试用期一年);
潘 昕同志任湖南理工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蔡 奕同志任湖南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齐亮菲同志任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(试用期一年)。
以上5名同志任职自2018年10月11日起。
毛 伟同志任湖南理工学院党委武装部副部长(兼)。
免去刘立刚同志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职务。
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
2018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