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理工政干〔2019〕1号
校属各单位:
经研究,同意聘任:
刘 明同志为湖南理工学院龙舟学院(筹)院长;
曹斯曼同志为湖南理工学院监察处副处长;
张志刚同志为湖南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(兼湖南理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主任),免去其湖南理工学院后勤处副处长职务;
陈绪清同志为湖南理工学院后勤处副处长,免去其湖南理工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姜剑鸣同志主持湖南理工学院保卫处工作;
谭良机同志为湖南理工学院保卫处副处长;
余永红同志为湖南理工学院信息中心副主任,免去其湖南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(湖南理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主任)职务;
陈 岗同志为湖南理工学院图书馆副馆长,免去其湖南理工学院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。
毛新耕同志兼任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外语商贸系主任职务。
免去郭 青同志湖南理工学院保卫处处长职务。
同意潘 理同志辞职请求,不再担任湖南理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;
同意闾四伟同志辞职请求,不再担任湖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。
湖南理工学院
2019年3月5日